近来,潮州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施行住宅公积金阶段性支撑方针的告诉》。告诉指出在6月30日前阶段性施行住宅公积金惠企方针,详细包含: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则请求在6月30日前缓缴住宅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刻接连核算,不影响员工正常提取和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员工,6月30日前住宅公积金借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载报送征信部分,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严峻的企业和员工,企业在与员工充沛洽谈的前提下,可在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宅公积金。经同意停缴的企业,停缴期间缴存时刻接连核算,不影响员工正常提取住宅公积金和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
来历:潮州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