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滨河路西地块(一匡街以南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规模的布告
长宽府发【2020】31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求,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法令》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拟对滨河路西地块(一匡街以南区域)地块规模内的房子施行房子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征收规模:东起滨河路、西至团山街;南起东荣大道、北至一匡街。
二、征收部分:长春市宽城区房子征收作业处理办公室。
三、暂停处理: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8日止,有关部分暂停处理征收规模内房子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动房子用处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处理企业和个别工商业户运营答应等相关批阅手续。
四、制止事项:征收规模确认后,不得在征收规模内施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动房子用处等不妥添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施行的,不予补偿。
五、房子查询挂号: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至查询挂号完毕,征收部分对房子征收规模内房子的权属、区位、用处、修建面积等状况安排查询挂号,被征收人应当予以合作。
城乡规划主管部分安排对征收规模内未经挂号的修建进行查询、确定和处理。
六、其它事项:《征收补偿计划》和《房子征收决议》将根据法定程序另行发布。
特此布告。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9日
来历: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修改:杨美娜
责编: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