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到3月是疫情管控期间,许多人都把外出复工的时刻给延长了,但这也造成了一个问题,有些人的房租快到期了,假如不及时来搬的话,那就归于违背合同了,不过大部分房东也能了解租客的难处,乐意和租客洽谈补房租的事,可是有些房东就不了解了,不论租客延期几天来,都要租客按月补房租,还想着把押金也给扣了,在青岛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咱们一块儿来看看。
工作是这样的,该租客在年前回到了河南老家,因为遭到疫情的影响,迟迟不能回到青岛复工,而他们在青岛所租住的房子,合同是在3月1号就到期了,2月底的时分,租客就给房东打电话说了原因,或许不会那么及时的来搬房子,可是他乐意补交3月份的房租,在房东赞同了后,租客就把房租给了房东。
比及4月1号的时分,租客才刚预备要到青岛,这时房租又到期了,不过租客不想和房东续租下去,本来是想着比及青岛就搬走,还认为房东能了解,但是3号想去搬东西时,意外发现门锁被换了,更糟糕的是租客不知道被换门锁,插钥匙扭动时还认为是不行用力,成果钥匙断掉卡在门锁里了。
后边租客去找房东问询时,才知道门锁被换了,租客的意思是再补交3天房租,而房东却不愿赞同,让租客再补交1个月房租,现在现已过去了约好的搬行李日期,所以也算是租客违约,还扣在他手里的1000元押金就不给了,租客也感觉自己很冤,从3号到5号都在找房东洽谈。
幸亏他们是开车过来的,再加上气候也不是很冷,还能够在车里睡觉,否则住宾馆又得花掉不少钱,在屡次洽谈无果之下,在5号租客找来了媒体曝光,在现场房东也有话说,据房东的介绍,他收1个月房租不是无理取闹,而是租客把他的床给弄破了,他多收1个月房租当补偿,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关于房东说的把床弄破的问题,租客也不想再和房东争论什么了,说押金直接给房东,他再掏500元现金了断此事,房东也赞同了租客的要求,当场就收了500元,并带着租客去搬行李,因为门锁现已被钥匙卡住了,记者也没在现场等候就离开了。
在当天晚上的时分,租客也给了记者回复,现在行李现已顺畅搬出来了,并找到了新的房子入住,不过在开锁的时分,房东还让他出了开锁的费用。
最终小编有话说:在租房的时分,一定要摄影留依据,有些房东是真的黑心,本来搬进去时家具便是那样的,比及要退房的时分,他能拿放大镜找缺点,一旦发现什么瑕疵就要租客赔钱,不过许多租客也都没有维权认识,比方小编就挺浑浑噩噩的,所租住的房子床板最边际就有个洞,在住了几天才发现,也不知道退房时会不会被扣钱,我们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