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天然资源局
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布告
西天然资拍(挂)【2020】4号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然资源部《投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规则》等法令、法规的规则,经西昌市公民政府同意,西昌市天然资源局以拍卖方法揭露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二、中华公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天然人和其他安排均可请求参与,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请求人能够独自请求,也能够联合请求。
三、本次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选用增价且有底价拍卖方法,依照价高者得准则承认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请求人可于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15日(节假日在外),到西昌市天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买卖中心(成功南路261号西昌市天然资源局办公楼五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请求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刻为2020年4月15日16:00时(以实践到账为准),一起请求人须于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15日16:00时(节假日在外),到西昌市天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买卖中心提交书面请求。
经审查,请求人按规则交纳竞买保证金,具有请求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4月16日10:00时前承认其竞买资历。
六、本次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0年4月16日15:30时在西昌市天然资源局(成功南路261号)举办。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西昌市土地储备买卖中心
账 号:22631101040031745
开 户 行:我国农业银行四川省西昌市支行
银行行号:103684063115
八、其他需求布告的事项
(一)拍卖成交价款为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当交纳的土地买卖手续费和其他税费。
(二)该地块买受人须在2020年5月16日17时30分之前付出完土地成交价款的50%,2020年10月16日17时30分之前付出完土地成交价款的75%,2021年4月16日17时30分之前付出完悉数土地成交价款及税费(拍卖出让后1个月内交纳土地价款的50%,6个月内交纳土地价款的75%,一年内交纳完悉数土地价款和税费)。
(三)该地块买受人须在2021年4月16日前向西昌市天然资源局交纳买卖手续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核算,以财政核定为准)。
(四)本布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
西昌市天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买卖中心
联系电话:
0834-3241180
监督电话:
0834-3223354 (西昌市督查委员会)
0834-3208509(西昌市天然资源局机关监督管理股)
查询网址:
我国土地市场网
西昌市公民政府门户网站
西昌市天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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