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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是时候对“惊装房”说再见了
重庆楼市“精装房”要告别“惊装房”。
“惊装房”是重庆一些购房者对质价不符精装房的调侃称呼;“精装房”通常是房地产行内说的全装修商品房。
一些开发商的“精装房”变“惊装房”,既让一些购房者吃尽了苦头,也给相关监管部门增加了不少苦恼。
怎样杜绝“精装房”变“惊装房”?
一则官方权威信息显示,重庆拟对“惊装房”出手——开发商今后要想卖全装修房?对不起,只能卖现房。
这一权威信息是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住建委)公开的《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59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渝建政协复函〔2019〕27号)(以下简称《答复函》)里面进行披露的。
在重庆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重庆市政协委员马成全提交了《渝北区建议尽快出台全市全装修商品房建设管理规定》(第0598号),建议全市加强对全装修房的建设管理。
重庆市住建委与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以后,对马成全委员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较为详细地权威答复。
从这一份《答复函》里面,我们大家可以看出重庆相关部门拟对“惊装房”出手。
尽管“精装房”近年来因质价不对称、实施工程质量问题等引发的信访投诉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已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重庆对“精装房”的态度仍然是:
“精装房”通过专业化设计、集约化建设、一次性到位,在节约成本、节能环保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坚持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重庆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95号),明确提出,“推行全装修成品住宅,推进住房设计、施工和装修一体化,实现房屋交付时套内所有功能空间装修全部完成,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力争2020年,主城区新建商品房全装修比例达到20%以上。”
《答复函》披露,重庆已经完善规范标准体系——发布了《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重庆市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第二号)》等相关地方性标准规范及文件,作为全装修商品房验收及监管的技术依据。
重庆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以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为重点的(全装修房)质量上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2018年,重庆市住建委共开展质量专项督查2次,检查项目129个,下发执法建议书31份,下发整改意见书125份,对87名项目经理进行了记分处理,累计记分448分,对工作不力,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进行约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
《答复函》披露,为进一步加大全装修成品住宅的推广力度,引领和提升施工质量,重庆市住建委每年通过组织召开观摩会等形式,树立行业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18年7月,重庆市住建委同沙坪坝区政府在万科金域华庭项目举办了的“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暨产业化成品住宅观摩会”,展示了新工艺、新材料在减少施工质量上的问题和提升建造效率等方面的应用,共计800余人参加了会议。
《答复函》坦承,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全装修商品房的监管力度,虽然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根本性制度措施,供地、施工、销售、验收、交付等阶段没有形成系统性监管体系,导致购房者对全装修商品房的接纳度不高,信访投诉居高不下。
重庆应该如何解决“精装房”的质价不对称、实施工程质量问题?
《答复函》提出了以下几点工作计划:
1、研究制定重庆市全装修商品房建设管理规定。
重庆市住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装修商品房监管问题专项研究,赴外省市调研学习全装修商品房的监管经验,并结合重庆市实际,抓紧研究制定重庆市全装修商品房建设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责任、完善设计标准、施工组织方式、装修标准、验收及交付标准等内容,不断强化对全装修商品房的监督管理。
2、加大销售环节市场监管力度。
抓好合同监管。及时完善相关合同示范文本,将全装修商品房的相关内容纳入其中,尽可能减少交易活动中签约、履约纠纷;
抓好广告监管。充分的发挥广告监测中心作用,及时监测关于全装修商品房的违规广告宣传行为,避免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抓好信用监管。通过举报信访、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等途径,将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列入“黑名单”或异常经营名录,接受社会监督。
3、研究全装修商品房现房销售可行性。
住建部《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中已提到“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重庆市住建委将结合重庆市真实的情况,积极着手研究全装修商品房现房销售的可行性,待条件成熟后,探索推行全装修商品房项目现房销售制度。
重庆是时候对“惊装房”说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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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渝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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